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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胡贺波为湘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潇湘易 2021-07-30 13:42:54 来源:华声在线/肖畅 刘琛 阅读 2402 标签:湘潭代理市长胡贺波
决定任命胡贺波为湘潭市副市长,决定胡贺波为湘潭市政府代理市长。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胡贺波为湘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7月30日上午,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迎春辞去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胡贺波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胡贺波副市长为湘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胡贺波履历:

2007年10月任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2009年5月任湖南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正处级干部兼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2011年7月任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2015年11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兼预算处处长。

2016年5月-2017年4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7年4月,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7月,任湘潭市委副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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